周侯說王長史父:形貌既偉,雅懷有概,保而用之,可作諸許物也。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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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也拜。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
範豫章謂王荊州:“卿風流俊望,真後來之秀。”王曰:“不有此舅,焉有此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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