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类联盟总署在共同纪C998年11月27日颁布,规定由共同级C99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婚姻法——离婚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写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这是离婚冷静期的开端记载,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而这条律法在如今被称为是上世纪末最恶意的条款,表明的一切都不过是上位者的些许自我感动和对普罗大众人身的控制,其深层意义确实将女性的人生价值定义为降低男性对外犯罪率的安抚剂。”
“共同纪D029,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实行30年时,人类妇联统计显示,该年超过60%的家暴受害者在离婚冷静期内遭遇了暴力升级,甚至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联盟法院家暴案件量上升17%。此外,还有桂樾省陈女士在离婚冷静期第13天被丈夫当街捅死,以及渝山市张女士第5次起诉离婚期间被汽油浇身重度烧伤等极端案例。”
“与此同时,同居关系,情侣关系中的肢体暴力也一并被算入家暴,让‘保护家庭暴力’一词愈发运用。”
“当所谓极端案例变得数不胜数之时,法律是否不再那么绝对正确,民众是否有权利反对时刻错误却又高高在上的条文?”
共同纪D031年12月31日,法院受理了检察院提出的“12.5乌/头/碱连环杀人案”公诉,唯一“在岗”的犯罪嫌疑人袁若晗走上法庭。
万众瞩目,群“灯”环绕,千万以上以亿为单位的人在观望这场法庭直播,公检法领导衷心的希望能在D032年之前解决这事,让各地群众能“跨个好年”。
这场公诉的被害人无法开口发表控诉意见,但任谁也没想到被告人最后的陈诉和辩解的环节会是这个情形。
袁若晗目视前方,姿态挺拔,说话时咬字清晰,吐字迅速,需要情绪渲染的地方她的语气也没落下,非常顺畅地说出这些她仿佛熟烂于心的话。
“共同纪D020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起因是越来越的妇女在反抗家庭暴力的过程中防卫过当使男性死亡,为了减少这一‘原因’而开口发对暴力,这些勇于反抗妇女多是死刑死缓或无期,无人在意她们曾经历多少来自这‘被害人’的苦痛。她们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经受的多年的折磨都还不舍得死,施暴者的生命却这么脆弱。”
“《反家庭暴力法》的名称安抚了大部分弱势群体的心,但它的作用价值几何我们有目共睹,心知肚明。”
袁若晗深吸一口气:“我申请废除离婚冷静期,废除家暴一词,将故意伤害定义为故意伤害。”
所有人始料不及,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一时都呆愣住了。
袁若晗身形未动,目光左右环视了一圈,继续说道:“共同纪D001年我国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联盟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众所周知,这里符合规定的条件是,第一胎是女孩,则可以生育第二胎,第二胎无论男女都不可以再生。假如第一胎是男孩,则不可以再生第二胎。”
“据不完全统计,该计划生育法自颁布以来,我国被‘舍弃’的女婴超过八千万,比大部分小国的总人口都多,其中第二胎占比高达百分之七十。”
“我不信没有上位者看到这些数据,但没人希望带领个体与整体未来方向的领导这是个鼠目寸光的短视者。”
“我在此倡议领导阶层对《计划生育法》的改进——这个众所周知的问题。”
法官终于渐进回过神了,他看着下方侃侃而谈的被告人,刚要呵斥强硬停止这场亿万人关注的流程,袁若晗又话音一转,转回了正题。
“关于这次‘12.5乌/头/碱连环杀人案’我另外有以下几点说明。”
“被害人之一的董灵敏一直是以加害者的身份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一直到他死亡那一刻才‘有幸’称为受害者。但我杀他并不是因为他持之以恒地对我尽心故意伤害,也不是因为他经年累月用针孔摄像头偷拍我并上传泄露我的所有隐私强制侮辱,而是因为他参与了这庞大的犯罪链,并沾沾自喜控制了他人的生命。”
“被害人其二的林创,大学教授,德高望重,本来一生无忧且名利双收。这位欲望加身的教授与我并无实际交际,我杀他不是因为无处安放的同情心作祟,而是被他数十年间猥/亵过的27名男女学生中,已有4名因他自杀离世,9名尚且抑郁,而林创本人依旧纵情享乐,甚至不知足地参与拐卖幼女。”
“最后一位死者黄潜,金蓬集团的二公子,18岁就尝过权利给他带来的好处——奸/杀未成年少女,打通暴力机关加罪无辜者。十六年来他初心未改,继续知法犯法,甚至为了自己的丑恶心态将社会公益性质的特殊教育学校变成他私人的后花园,为庞大的犯罪链提供启动资金和转运途径。我杀他仅仅是因为他该杀。”
现场一时沉默得有些过分,只余袁若晗清亮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
半晌,法官问道:“你还有什么要陈情的?”
——这其实是多有一问。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公诉法庭上是包括开庭、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诉和评议宣判这几个流程。开庭是指法官查明被告人身份信息,包括何时被拘留、提审等情况。宣读起诉书则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及相关证据等,法官会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有无异议。紧接着法庭调查是法官、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对被告人进行发问,以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之后,检察官出示全案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证据进行质证或简要陈述,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再接着是法庭辩论环节: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阐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被告人自行辩解,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针对起诉书的指控进行反驳,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双方就案件的事实、法律问题展开辩论。
然后是最后陈述流程,指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可以就案件事实、自身情况等向法庭进行陈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最后的最后才是评议宣判,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何罪、应处何种刑罚等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之后,法庭公开宣判,宣告判决结果,包括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等。如果是定期宣判,应当在宣判后当即送达裁判文书。
同时,如果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庭还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审理和判决。此外,如果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此时的袁若晗就处于最后陈述环节,理应是她自己的独角戏,而她本人显然没有对此辩驳的欲望,而是重复自己杀人的既定事实和种种缘由。
果然,法官问完那句话后,一直保持仪态挺/拔站着的凶手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多余的陈情。我自首是因为我杀人犯罪,但不意味着他们应该活着。我有罪,他们亦是,虽然他们再没机会忏悔,但我不后悔。”
“因为我是个偏激的,无用的理想主义者。”
全场哗然。
偌大的法庭上有人在大声喊叫,有人在维持秩序。袁若晗余光瞥见灯光闪烁,但她依旧淡然的目视前方。
目之所及是澄亮的瓷砖和辉宏的审判席。
最后,一锤定音。